工商所收费项目、标准、依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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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主管部门 |
编号 |
交 费 项 目 |
计算单位 |
交 费 标 准 |
收费依据 |
| 工商行 政 管 理 部 门 |
一、个体私营经济管理收费 |
| 1、 |
开业登记费每户 |
每户 |
20元 |
(1992)价费字414号
计价格(1999)1707号 |
| 2、 |
补发营业执照 |
每户 |
10元 |
同上 |
| 3、 |
变更登记 |
每户 |
10元 |
同上 |
| 4、 |
私营企业年度检验费 |
次 |
50元 |
(1992)价费字414号
计价格(1999)1707号 |
| 二、企业登记费 |
| 1、 |
开业登记费 |
按注册资本(金) |
按注册资金0.8%收取,超过一千万的部分收0.4%,超过一亿元部不再分不再收,最低50元,非企业法人营业登记每户收300元,筹建登记的每户50元 |
同上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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变更登记费 |
次 |
不分企业法人,分支机构,营业单位一律每户收50元,增加注册资金增加部分与原注册资金合计不到1000万的收增加部分的0.8%,超过1000万的收0.4%,超过一亿的不再收费 |
同上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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企业年度检验费 |
次 |
50元 |
同上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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专营广告业务企业注册登记费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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按企业法人注册登记费标准执 |
同上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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临时性广告经营登记费 |
户 |
50元 |
同上 |
| 三、集市贸易市场管理费 |
| 1、 |
工业品、大牲畜 |
成交额 |
0.80% |
(1992)价费字414号
计价格(1999)1707号 |
| 2、 |
其他商品 |
成交额 |
1.60% |
同上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