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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商所收费项目、标准、依据

 
主管部门 编号 交 费 项 目 计算单位 交 费 标 准 收费依据
工商行 政 管 理 部 门  一、个体私营经济管理收费   
1、 开业登记费每户 每户 20元 (1992)价费字414号
计价格(1999)1707号
2、 补发营业执照 每户 10元 同上
3、 变更登记 每户 10元 同上
4、 私营企业年度检验费 50元 (1992)价费字414号
计价格(1999)1707号
二、企业登记费   
1、 开业登记费 按注册资本(金) 按注册资金0.8%收取,超过一千万的部分收0.4%,超过一亿元部不再分不再收,最低50元,非企业法人营业登记每户收300元,筹建登记的每户50元 同上
  变更登记费 不分企业法人,分支机构,营业单位一律每户收50元,增加注册资金增加部分与原注册资金合计不到1000万的收增加部分的0.8%,超过1000万的收0.4%,超过一亿的不再收费 同上
   企业年度检验费 50元 同上
  专营广告业务企业注册登记费   按企业法人注册登记费标准执 同上
  临时性广告经营登记费 50元 同上
三、集市贸易市场管理费   
1、 工业品、大牲畜 成交额 0.80% (1992)价费字414号
计价格(1999)1707号
2、 其他商品 成交额 1.60% 同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