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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告

顺庆区工商局 2009-11-17

             公 告
  顺庆区工商局于2009年6月9日,在顺庆区玉带路南段“四川金桥物流有限公司南充分公司”,查获一批涉嫌仿冒“苏泊尔”商标的“精品苏泊尔”电磁炉,运单货主为“李进国”。因无李进国详细地址,调查人员经多次电话与李进国联系,李进国仍未前来我局接受调查。按照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》有关规定,我局于2009年7月29日,在南充晚报上公告告知当事人,仍未有人来我局接受调查。
我局依法认定该批“精品苏泊尔”电磁炉侵犯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“苏泊尔”注册商标专用权,根据《商标法》第五十三条规定,拟对该批“精品苏泊尔”电磁炉进行没收。现公告告知,当事人如有异议,限在15日内,书面向顺庆区工商局陈述、申辩,逾期我局将依法按无主财物进行没收。


南充市顺庆区工商行政管理局
二00九年十一月十七日

  顺庆区工商局于2009年7月24日,在顺庆区大东街1-11号“顺庆区成泰物流货运部”,查获一批涉嫌假冒“九阳”牌豆浆机,运单货主“胡振浩”。因无胡振浩详细地址,调查人员经多次电话与胡振浩联系,胡振浩至今仍未前来我局接受调查,按照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》有关规定,我局于2009年7月29日,在南充晚报上公告告知当事人,仍未有人来我局接受调查。
经九阳股份有限公司鉴定,认定该批“九阳”牌豆浆机假冒九阳股份有限公司产品,根据《产品质量法》第五十三条规定,拟对该批“九阳”牌豆浆机进行没收。现公告告知,当事人如有异议,限在15日内,书面向顺庆区工商局陈述、申辩,逾期我局将依法按无主财物进行没收。


南充市顺庆区工商行政管理局
二00九年十一月十七日